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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发问,如何保障电梯的安全
2016.6.23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25日17 版)

如今,城市中高层住宅越来越稠密,人们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电梯。然而近年来,住宅区的电梯伤人、困人事件时有发生,成为许多居民“家门口的隐忧”

使用不当隐患重重

平时坐电梯,门一开低着头就进去了,根本不会注意观察是否有异常。”听说**近陕西发生的故障电梯困死人事件,北京海淀区某小区业主林嘉有些后怕,“我们小区里的电梯也时不时地出各种故障,以后一定要有安全意识。”

伴随城市快速发展,电梯数量也在高速增长。到2014年底,我国已成为电梯保有量****大国,达360万台。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电梯使用寿命在15—20年之间,随着本世纪初兴建的大量小区逐渐进入这一使用区间,电梯故障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

然而在生活中,许多人在使用电梯时常常违规操作:反复按开关门按钮、电梯超时开门等人、运送装修垃圾、扔杂物,或搬运家具、建材等重物时撞击到电梯、超载时强行挤入、按遍所有楼层按钮……其实这些都是危险的“闯红灯”行为。

笔者走访了北京的几个小区发现,许多业主对自家小区的电梯安全,缺乏权利主体的敏感。笔者随机询问业主是否留心过电梯内的检验标签,竟有多人表示根本不知此事。

事实上,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电梯检验周期有明确规定。“电梯轿厢内应当贴有标签,注明维保信息和检验日期,平时大家可以注意一下,看检验有没有超期的情 况。”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小区物业人员对笔者说,物业公司一般会与维保单位签署合同,并且每次保养后要填写保养报告书,经对方确认后存档,业主也可以对此 进行监督,促进电梯故障排查的“常态化”,不要让自己缴纳的维修基金在账上睡觉。此外,业主要对自己小区电梯的保险状况做到心里有数,要求物业公司为电梯 投保承运责任保险,促使保险公司用费率杠杆增加物业部门的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物损人伤,确保受害人****时间获得赔偿。

贪便宜的物业,低标准的维保

电梯是耐用品,“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安装和维保”是电梯行业内的共识。

笔者了解到,现在大部分电梯不是由制造原厂维保,而是由物业选择的第三方维保。“这在客观上‘放纵’了制造商不追求产品****品质、只要达到‘合格’标准就出厂的做法,从制造环节其实就已经降低了安全系数。”一位多年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

毕竟日夜运行,安全隐患多半来源于维保、管理的不到位和乘客的使用不当。其中,维保因素占到事故诱因的60%以上,这与电梯维保行业的恶性竞争密切相关。”这位业内人士表示。

笔者了解到,第三方维保行业存在逐底竞争的问题——低价难免折损服务质量,劣质维保企业得势,反而让一些服务好但价格高一些的维保企业遭到逆向淘汰。“物管 费都有定数,而且物业公司一般采取包干制,物业自然倾向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北京海淀区韦伯豪小区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吃维保单位的回扣,也 是普遍存在的行业潜规则,这样一来,**终承受风险的还是业主。”

责任追究要有制度有措施

除了平日里对电梯精心“照料”,发生问题后的责任追究也是保障电梯安全、维护业主利益的重要方面。

责任追究机制一定要落地,从研发、制造、采购、管理、维保、使用到故障处理,事故调查不能放过任何环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产品是否有缺 陷、质量监管是否有疏漏、采购是否大意、维保是否达标、失修电梯是否让业主知情、电梯使用是否遵守安全条例……责任追究要有手段、有制度、有措施、有监 督,倒逼主体将责任转化成义务。事关百姓的生命安全,对责任方的处置要让其疼痛难忍,以警示整个行业,也让公众心安。”

电梯安全涉及的责任链条长,涉及主体多,厘定还需要一个过程,不妨考虑设立电梯事故应急救助基金,对伤亡者先行赔付,事故责任推定之后,向**终责任者追偿。“一旦伤及生命安全,再多的赔偿都于事无补,还是要建立问责机制,让制度落地,让责任人自觉预防,避免悲剧的发生。”刘俊海教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