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召开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据了解,执法检查组于今年4月启动了重点就《条例》中关于电梯安全保障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深圳市政府在报告中透露,“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将于今年下半年投入试运行,届时市民困梯可拨打96333 救援特服号码寻求专业的快速救援服务。下一步,深圳还将探索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在公众聚集场所电梯装设远程监测系统。
问题1:人均监管电梯数2267台
据介绍,截至2016年6月底,深圳市共有电梯13.6万余台,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全市专职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行政在编人员有60余人,人均监管电梯数2267台,较广东省平均水平高出65%。自2014年至2016年6月底,深圳市监管部门共收到特种设备投诉举报3627件,其中电梯下坠占26.1%。
问题2:高龄电梯改造难度大
据统计,深圳市投入使用时间超过15年且仍然在用的“老旧电梯”超过1万台,它们故障率高、安全隐患多。
《条例》对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有明确规定,但对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存在诸多困难和瓶颈问题,包括根据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梯改造升级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
但实践中,部分业主作为电梯产权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且业主意见难以统一,难以达到上述法定要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申请程序复杂,增加了更新改造的难度。
问题3:七成事故源自维保人员和乘客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条例》第二十九条对电梯乘客正确使用电梯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在电梯里不得进行的几种行为。但在实践中,乘客不文明乘梯,违规乘梯的行为频频发生,成为引发电梯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主管部门统计,因维修保养人员违规操作和乘客不当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此外,自2013年推行电梯事故险统保项目以来,因乘客不当乘梯发生的理赔事项占理赔总数的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