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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电梯也有“生老病痛”时
2016.6.18

聊起电梯这个话题,相信很多人都能细数出它给人们生活带来的好处和便利。家住高层的居民只要触碰一下按钮,便轻松走进了家门。过去,谁家要是买台钢琴弄到十楼八楼的家里,不雇上二、三十个体力棒的大小伙子,是没法搬上去的,而有了电梯就不一样了,只需两个搬运工就解决问题。还有逛商场时,踏上自动扶梯会让你省去手提肩扛不少气力。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的高层建筑,要是没有电梯的话,仅靠两腿爬到七、八十层去办事,简直是不可想象。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聊了电梯这么多好处,再来说说它给人们带来的“不幸”。据****质检总局通报,仅去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就发生多起电梯伤人的事故。7月15日,沈阳华阳国际大厦的电梯由27层向1层运行过程中发生滑落,12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7月26日,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六楼至七楼之间的自动扶梯突然发生事故,造成一名女士不幸身亡。7月27日,广西梧州太阳广场内,一名男童的左臂卷入自动扶梯致残……这些发生在各地的多起电梯“咬人事件”,无疑向社会拷问着公共安全。

问题出在哪里呢。现今,哪里的电梯出了问题,哪里的电梯又“咬人”、“吃人”了,人们便把责任归咎在电梯身上,这是不公平的。电梯是一部机械装置,它只是按照人们设置好的程序,完成它应该做的事情。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电梯出了问题,责任不在“电梯”本身,而是在人的身上。更准确一点说,责任应落在生产者、管理者、维护者身上。然而现状却是:电梯投资者为开发商,电梯建设者为生产企业,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而具体的物业管理权又属于物业公司,生产、安装、维修、保养、检修的责任各有所归,这一系列看似清晰的环节,实则导致了安全责任主体不明。也就是说,一部电梯从它投入使用,直至“寿终正寝”,这期间的运行过程,由谁来管理、谁来负责、谁来维护。以小区住宅电梯为例,物业公司对电梯的使用具有管理权,但却没有维护维修的资质。通俗一点讲,就是电梯运行得好坏,什么时候该检修,什么时候该维护,这些对物业公司而言,就是个“盲区”。而具有维护维修资质的电梯生产企业,又是不是对他卖出的产品做到定期检修、定期维护了呢。

大家都懂得一个道理,人到了一定年龄就要定期体检,因为人活了几十年,身体的各个“部件”难免会出问题,定期体检就是及早诊查及早治疗。电梯也是同样的道理,它也和人体一样,都有一个零部件老化的问题。比如,使用的年头长了、零部件老化了,自然故障频繁,而动辄发病,也就影响了电梯的安全运行。然而,或许由于缺少维修保养的资金,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不少电梯管理方都不太愿意主动给高龄电梯体检,能凑合就凑合、能开动就开动,实在不行了、出故障开不动了,才去给电梯治病。还有就是许多电梯进入“老龄”仍不退休,依然硬挺着坚守岗位。据专家介绍,按照国际惯例,电梯使用年限为15-25年。按照人的寿命来进行分阶段,1-10年为青年期,10年之后就进入了中老年期,15年之后进入衰老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旧电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城市快速发展,电梯数量也在高速增长,截至去年底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成为****电梯保有量****大国,达到360多万台。一晃20多年过去了,实事求是地说,我国大部分电梯已进入高危风险期,由此,电梯安全监管应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道重要课题。

电梯属于公共设施,使用率已经越来越高。电梯的大量普及,不仅是一座城市进步的标志,同时也给公众带来了快捷方便的生活。然而,近年来暴露出的不少问题,也给管理者敲响了警钟。国外一些好的做法,不妨值得我们借鉴。据说电梯使用频率较高的美国,就对电梯使用方采取了强制“体检”的措施,如此打消了管理方凑合使用的念头,把健康状况差的电梯查出来,能治则治,治不了则淘汰出局。对不执行“体检”的电梯管理方,一旦出了问题则处以高额罚款。美国俄亥俄州一商场的电梯将一老人“咬”残,赔偿1000多万美元,罚款1000多万美元,这家商场一夜之间便倒闭了。而我们电梯出了问题,赔偿不过几十万,罚款也不过几万。区区小数目对电梯使用方而言,可谓不痛不痒,这也无意间滋长了他们“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

当然,罚款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以儆效尤。相关政府和部门通过采取强制“体检”、定期维护维修甚至加大罚款力度等措施,将电梯安全隐患降至****,让电梯真正成为我们生活安全快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