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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有安全隐患该找谁?
2017.12.26

 物业是****责任主体

  《意见》提出,首先,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对使用的电梯安全负责。物业应及时支付电梯的日常维保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确保电梯管理费用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对每次维保情况签字确认,日常检查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4年。

  另外,物业必须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96333应急救援标签、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定期申请检验。

  要保持视频监控设施完好、移动通信信号畅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完好,能24小时与安全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在电梯出现故障、异常时,如有困人应当迅速组织救援。

  除了物业,电梯维保单位要承担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维保单位要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等故障报告后,按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对电梯困人情况进行确认;应当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排除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

  另外,小区电梯安全问题还有电梯生产(包括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小区建筑设计单位、小区建设单位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应责任。

  电梯安全谁来监管?

  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为主

  《意见》规定,电梯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区域内电梯安全负总责,应该督促街办(镇政府)、工业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对辖区内电梯进行安全排查,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对电梯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质监部门要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质监部门承担电梯安全监察责任,依法查处电梯安装、改造、维保、使用和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还要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建立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维保单位质量不落实的采取严格的惩处措施。

  除此之外,房管部门、建设部门、城改部门、规划部门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没信号怎么办?

  将协调通信运营商实现通信覆盖

  《意见》要求,物业应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96333应急救援标签、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但电梯轿厢没信号,打不出求助电话怎么办?

  政策要求,要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应急救援体系。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要规范管理,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实现96333电梯应急救援全面覆盖、三级联动、快速救援。

  交通管理部门要协调通信运营商,解决部分电梯轿厢没有通信信号导致乘客被困时无法拨打救援电话的问题,实现电梯轿厢通信覆盖。

  电梯出事故怎么追责?

  电梯安全纳入责任考核内容

  《意见》要求,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将电梯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

  市安监局要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造成电梯安全问题和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的规定追究责任。

  老旧小区的电梯隐患咋办?

  政府救济今年年底前消除隐患

  《意见》提出,应该以政府救济的方式,于2016年底前消除隐患。

  针对西安市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172部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单位(主管单位)管理、无维保单位维保的“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经产权人同意,并经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或更新的,由电梯产权人承担20%资金,市、区县(开发区)分别给予4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于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更新,消除安全隐患。

                 转载于http://news.163.com/16/0414/15/BKKEADQO00014AEE.html